请教下交通事故的问题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2 03:59:00
事情的经过是这样的。
我:深夜开车违章原地由右向左调头(调头没有逆行)
对方(两轮摩托车):(有驾照)超速行驶,黑车,酒后驾车
当我的车尾部快过黄线的时候,对方在没有拐把躲避,没有刹车的情况下撞在了我的左后侧,当时摩托车的车速大概在六十到七十。
送医院做了全身检查,右大腿粉碎性骨折和一些小伤口,别无大碍
交警来询问他后,他也是这样说的
请问像这样的事情,责任应该如何划分
酒精测试的200元钱该由我来掏吗
以后把他的腿治好了,假如将来还想说别的地方有毛病来讹我,而他当时对交警说“自己除了大腿断了,别的什么事情都没有”这句话,是否能在交警跟前成为证据

此事全看交警如何说。交警说谁责任大就谁责任大,没有法规。一般会说你违章在先,责任大。
至于钱,只要你经官了,经过交警裁决,就不能再计较了,计较也没用。
至于伤,结案后就基本画句号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