御笔断罪制是怎样的一种制度?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30 20:15:59

皇帝的“御笔断罪”制度,基本上是判决不依法,“变乱旧章”,“出命制法,轻重予夺在上。”——[《宋史·刑法志》]
这种判决不能申诉,也不能延迟执行。
凡御笔断罪案件,不准向尚书省陈诉冤抑,否则以违御笔罪论处;承受此类案件的官府,也不得以常法“阻拦延误”执行;否则,延误一时杖一百,一日徒二年,二日加一等,三日以上以大不恭罪论处,罪止流三千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