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现在国企都会设立劳务公司呢?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3 11:55:30
比如现在重庆电力公司下面怎么会设立广汇劳务公司并反过来向电力公司输入廉价劳动力,而从广汇派来的员工跟电力公司正式员工的待遇要相差几十倍呢,这难道就不叫违规吗?一个企业在什么情况下才可以同工同酬呢?希望那位高人指点指点!

这是现在国有企业规避劳动法和安全生产法的两种“查边球”式的举动,使用劳务公司,可以将员工的原有福利待遇降到最低而不会引起劳动差别的争议,更免于受劳动法制约。二是当出现事故需要追究责任的时候,完全可以把责任推给出事的员工,而这些员工作为劳务,不算本单位正式编制成员,本公司的责任就大大减轻,甚至被推诿得一干二净,这不叫违规,叫做规避法律。至于同工同酬,既然企业要这样做,目的就是拒绝同工同酬而又不被法律追究

这的确是合同漏洞之一。

合理的理解是原来的员工有所贡献。但实际是劳动法、劳动合同法规定应该同工同酬,老单位做不到。因为一般单位仍然坚持所谓“老人老办法、新人心办法”
估计只有认了 。或另找单位没有歧视政策的。那你就找对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