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的提问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25 08:40:49
我爸爸今天被单位辞职了,他从1999年到现在一直在单位上班,以前一直没有签定劳动合同和交三险一金,2008年8月23日签定了一份为期3年的合同,时间是2008年1月1日到2010年12月31日,请问可以要求补偿吗?包括经济补偿金10个月,包括经济补偿金,补交保险和因为未交保险而损失的补偿.急

你好,现在这个情况不要急。先要准备点材料。
第一是要有凭证说明你父亲为那家单位工作了9年。企业提供的工资单、考勤表、工资卡的转账凭证。新签的合同明显是为了规避离职赔偿金,这种情况很多的。没交9年的社保这个就比较严重了,会影响今后退休的待遇的,等于少算了9年的工龄。未交满15年的社保是不能领退休金的。
现在经济不景气,过多的赔偿老板估计有不答应,能让就让点。老板太过分就跟他说要上仲裁,只要能证明事实劳动关系稳赢的,而且赔9年的社保最少也要5万+。
祝你好运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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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要求补偿,经济补偿金应该是10个月的工资,没有交的保险,08年的可以补交

没有我同意;厂方就帮我办了六向保险。我提前一个月辞职。还有两个月就不帮我交了,怎么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