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土地纠纷--急-急-急-急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31 01:20:05
20年前我家与别人家换了一块地,当时换地的时候我家就给别人家多给了三分地,由我们当时的队长作证(现在不是队长),由于这块地与我们街道临近,我家就在换的这块地上修建了一些铺面,供自己使用,部分出租,可20年过去了,由于城镇基建,这块地地皮比较值钱,别人家找上门来要地,我们不想给,可别人 一再骚扰我们,我都不知道怎么办哦,求求各位好心人帮帮忙,告诉我怎么办,我吧所有的积分都给你!!!

属于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置换纠纷。换地后是否改变了承包合同或者办理了承包权证?如果都没有,那么恐怕只有通过司法途径来解决了,属于民事诉讼,尽可能的提供当时交换的人证物证。此外,由于你改变了土地的农业用途,这种行为本身就违返了承包法规定。因此,尽量在诉讼中回避铺面这个情况。

首先确定该调换的土地是否已经变更土地承包合同并办理土地使用权证书的变更登记。如果没有则可以根据已有的证据和现行的法律规定到相关部门办理登记。如果登记部门不予办理则可以提起诉讼,请求法院确认该土地使用权的归属。

你家的铺面是什么时候修的?发了证吗?如果通过了审批,发证了,那就是合法的私有财产,是受法律保护的。如果没通过审批,那是违法的。但即使是违法的,也应该由国土部门或规划部门来管这个事,与某个人无关。对付那个来吵事的人,建议你按如下办法进行处理:一是晓之以理,原来的土地兑换是自愿的,你家多给了三分地,他也收了,这就算等价有偿了,人应该讲诚信,不能无理取闹。至于土地升值,这不是他的功劳,而是国家城市建设的功劳,只有国家才有权对土地增值部门进行调节,任何个人是不能向别人要土地增值收益的。二是向当地村乡申诉,请求进行协调处理,这样做是不把矛盾搞大了。三是向当地派出所或法庭申诉,请求司法机关维护你家的权利。四是以暴制暴,还以颜色,告诉他你也不是好惹的。这四个办法该逐步推进,问题一定能得到处理。

请国土部门进行 确权,一般土地被现有的 使用人使用20年的 话 ,就确定给现在是的使用人。

本身不合法,他诺要就给他.只要把你们的房子按商品房的价钱给他就是了. 呵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