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职权性行政执法主体?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6 01:42:10
什么是职权性行政执法主体?它与授权性行政执法主体的区别是什么?

职权性行政主体是指根据宪法和行政机关组织法的规定,在机关依法成立时就拥有相应行政职权并同时获得行政主体资格的行政组织,它只能是国家行政机关,包括各级人民政府及其职能部门以及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的派出机关。
行政主体依据不同的标准,可对行政主体作出不同分类,这有利于深化认识。根据行政主体资格取得的法律依据的不同,可将行政主体划分为职权性行政主体和授权性行政主体。

法定行政机关:南京市建邺区民政局

一、 优待抚恤和退役安置
1、《军人抚恤优待条例》第5条
2、《国务院、中央军委关于军队干部退休的暂行规定》第4条
3、《国务院、中央军委关于军队干部离职休养的暂行规定》第5、10条
4、《中国人民解放军士官退出现役安置暂行办法》第7、16、19条
5、《革命烈士褒扬条例》第9条
6、《退伍义务兵安置条例》第4条
7、《优抚对象及其子女教育优待暂行办法》第1、10条
8、《军队离休退休干部休养所暂行规定》第1条
9、《革命烈士纪念建筑物管理保护办法》第4、5、12条
10、《伤残抚恤管理暂行办法》第2、4、5、10、12条
11、《江苏省<退伍义务兵安置条例>实施细则》第6条
12、《南京市拥军优属若干规定》第4条
二、 基层民主政治建设
13、《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根据《宪法》第111条第1、2款授权
14、《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根据《宪法》第111条第1、2款授权
15、《江苏省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第4条
16、《江苏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办法》第24条
三、 救灾救济
17、《中华人民共和国公益事业捐赠法》第11条
18、《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例》第4条
19、《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条例》第3条
20、《农村敬老院管理暂行办法》第6条
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