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的时间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7 05:27:13
您好!我一个农民,在江苏一家家具厂做木工,在那里做了将近3年,去年5月在上班期间被电锯锯掉了左手的大拇指,食指,中指,无名指,伤残为7级,法院已经判了公司于08年11月30号之前赔偿我12万,今天已经12月1号了,公司还没有赔偿,我想问一下,如果我要求法院进行强制执行,我应该做哪些准备工作,法院强制执行的时间期限是多久?我可以最晚在什么时候可以拿到赔偿?谢谢

一个手打字很慢吧,

你拿到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后,可以向第一审人民法院或者与第一审人民法院同级的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即家具厂所在地)去申请执行。

人民法院自收到申请执行书之日起超过六个月未执行的,你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上一级人民法院经审查,可以责令原人民法院在一定期限内执行,也可以决定由本院执行或者指令其他人民法院执行。

申请执行的期间为二年。所以,你必须在08年11月30日之后的两年内向法院申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