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户口在广州人才市场集体户,如果我在广州买房,户口能迁到房子所在地并转为正式广州户口吗?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7 20:34:55
如果不能转,那怎样才能转?

你好!这就要看你的条件了。现在在广州市购房,已经没有送户口的政策,只能按社会人才引进申请入户,社会人才引进需要符合35岁以下、全日制本科学士或专科有中级职称及以上学历的情况,可以通过人才市场申请到广州市入户指标卡办理广州户口入户手续,办理广州户口金生。

你可以根据自己的情况参考申办缴纳个人所得税入户须知
  一、入户条件
  同时具备下列3项条件的非本市常住户口人员,准予其本人、配偶、未成年子女入本市非农业户口:
  (一)在本市有合法住所的人员。
  (二)在本市连续居住、就业(创业)和缴纳社会保险的年限达到3年。
  (三)在本市3年内个人累计缴纳个人所得税达到10万元(可追溯到1998年)。
  二、所需证明材料
  (一)区级以上税务部门出具的个人所得税证明。
  (二)本市居住地派出所出具的居住期限证明(或在本市办理暂住登记的有效证件,如IC卡暂住证等)。
  (三)我市基本养老保险个人帐户手册(或社会保险基金管理机构打印的个人缴费历史清单)。
  (四)户口簿、身份证及街(镇)以上计生部门出具的计生证明。
  (五)夫妻双方《结婚证》。
  (六)未成年小孩随迁的,需出具《出生医学证明》或《出生证》。
  (七)本市合法住所证明。
  三、办理入户具体程序
  (一)凡符合纳税入户条件的人员申办入户的,须到居住所在地区公安分局办证中心(或可办理户政业务的派出所)提出申请,并填写《入户申请表》,连同有关证明材料(属证件的可经区公安分局办证中心验核后,提供复印件)交区公安分局办证中心审核。
  (二)被批准入户的人员,由区公安分局办证中心通知被批准入户人员到区公安分局办证中心领取《准予迁入证明》后,回原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户口迁出手续,再持《准予迁入证明》(第三联)、《户口迁移证》,到市区内任一区公安分局办证中心(或可办理户政业务的派出所)办理入户手续。

能,到人才中心户口管理那打一份证明然后拿你房产证到你要办理的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就可以了

应该是可以的。只是属于市内的集体户到散户的调动而已啊。

应该可以的吧
咨询公安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