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的劳动能力鉴定与道路交通事故伤残评定是否一样?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23 20:40:49
一直迷茫中!我父亲在上班途中遭遇车祸,造成重型颅脑外伤 1、左颞顶部硬膜外、下血肿 2、有额叶脑内血肿 3、蛛网膜下腔出血 4、左颞顶骨折、颅底骨折 5、脑疝。在医院住了三个多月,后续还需要做头骨修补术,现在人无声名危险了,但是人不是很清楚,是断断续续的,有时候连我们都不认识,有时候的记忆特别清楚。
最近去做了道路交通事故伤残评定,评定的结果是 生命体征正常,神志清楚,自动体位。诉头痛,对受伤经过不能忆述,理解能力下降,记忆力减退,对周围事物漠不关心,情绪不稳定,易感疲乏,日常活动能力轻度受限。左侧额顶颞部有一长20CM弧形手术疤痕,左侧额顶颞骨有一11CMx10CM颅骨缺损,右侧额顶颞部有一长23.5CM弧形手术疤痕,右上、下肢肌力较左侧弱。交通事故致:重型颅脑外伤,经住院治疗好转出院,根据GB18667-2002标准第4.10.1a级条款之定,XXX之损受伤构成十级伤残。
现在我有几个疑问:
1.道路交通事故伤残评定是否影响工伤的劳动能力鉴定结果?
2.这个判定是否合理?是否可以申请重新鉴定,该如何去做?

另附:我父亲与肇事方是同方向行驶,我父亲骑的自行车,肇事方骑的是摩托车,车速70-80迈。在三岔路口,我爸爸左转去工厂,对方直行,撞向我爸爸车尾10cm处,我爸爸平常骑车较稳,现在对当时的情形,自己已不清楚了。对方无牌照、无驾驶证,最后交警判定是同等责任,我还想请问这个判定是否合理,现在我们已经接受了这个判定,咨询了相当多的律师,都说,如果没有后台的话,我们是无法取胜的。最后我们妥协了!

为什么我们无钱无权的老百姓,连最基本的权利都无法得到保障呢?

工伤的劳动能力鉴定与道路交通事故伤残评定不一样。
  工伤劳动能力鉴定与道路交通事故伤残评定,虽然都是伤残程度的鉴定,但是对象不同,适用标准不同,结论不同。
  工伤劳动能力鉴定是对遭受工伤事故伤害的劳动者,因为伤残影响以后劳动能力程度,按照标准规定进行伤残评定,为工伤保险赔付提供依据;道路交通事故伤残评定,是对因为工伤以外的人身伤害,造成的伤残进行的伤残评定,为人身损害赔偿提供依据。
  公司劳动能力鉴定采用国家标准《劳动能力鉴定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GB/T16180-2014;道路交通事故伤残评定采用国家标准《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评定》GB 18667-2002。两个标准比较,前者略宽。比如,一肋骨折在工伤鉴定这种符合“5.10十级”“12)身体各部位骨折愈合后无功能障碍或轻度功能障碍者”规定,可以评定为十级,而在道路交通事故伤残评定中需要四肋骨折才能评定为十级。

1、道路交通事故伤残评定不影响工伤的劳动能力鉴定结果。
2、这个判定不怎么合理,按你所说的伤情,你应该在发生事故三个月后去做鉴定,应该最少是九级。
你另附的应该说你爸爸是转弯车辆,后车属直行车辆,你爸爸变更机动车道应在
不影响本车道的车辆正常通行的情况下变更。但这个不影响你的补偿问题,因为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之规定,机动车方应负主要赔偿责任。你爸爸补偿差的部分可以去找单位,因为这是在上班过程中,属工伤。

1、道路交通事故伤残评定不影响工伤的劳动能力鉴定结果。劳动能力鉴定参照<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鉴定标准>2006年新出标准,有兴趣可以去书店买或者网上下载。
2、如果有工伤认定书,你可以到劳动部门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工伤认定书个人申报期限是一年,过期不予办理。评定等级需要在停工留薪期满后才可以,停工留薪期是指职工受伤后需要治疗的时间,期间单位照常支付工资,原待遇不变。停工留薪期根据伤情不同长短也不同,具体时间可咨询当地劳动部门。
3、关于劳动能力鉴定首先要准备①工伤认定书②住院病历复印件③出院诊断复印件④身份证复印件⑤三张一寸照片⑥去劳动部门填报表格并由劳动部门指定医院做检查⑦交劳动能力鉴定费,我们这是600,不知道你们那多少。⑧等待鉴定结果⑨向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