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工伤的鉴定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2 16:06:18
我是一个维修电工(农民工/单位买了非城镇人口综合保险),于2006.6月不慎在工作中造成腰椎4、6、5、7横凸骨折(可出具市级医院证明),请教是否可以进行工伤鉴定?如果可以,需要的到哪里进行鉴定?是否有时限的规定?还有就是这种情况是否构成等级伤残?如果可以鉴定,那么需要什么手续?请给出明确的答复(关于法律的)
谢谢!!
总之,相信大家都理解我的心情和动机-------就是为了我个人的利益,请大家不吝赐教为谢!!
关于法律,我不是好懂,所以关于答案的问题,我也不一定会选好或是很专业的,请原谅!
谢谢李家思 。工伤是肯定的,单位也给了我工伤待遇。我的目的只有一个,我是否可以获得额外的赔偿,毕竟这是关于我后半生的问题,听说国企有“工伤证”一说,但是我问了单位,好象不支持。

工伤是肯定的,应当进行工伤鉴定,请到当地(县级)劳动局申请。(手续问题,劳动局的鉴定部门会具体告诉你)

申报工伤有时间限止,单位应当即时申报。单位不申报的,个人应当一年内进行申报。(提示:越早越好)

《劳动法》第八十二条虽然规定了当事人申请仲裁的时效为“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60日内”,如果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因工伤认定及可否享有工伤待遇而发生争议,当事人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依据国家有关规定予以受理和处理。

推荐网站

中国劳动网

http://www.labournet.com.cn/

工伤鉴定标准
http://www.labournet.com.cn/gongshangbaoxian/gsyzy.htm

工伤,又称“职业伤害”“工作伤害”,指劳动者在从事职业活动或者与职业责任有关的活动时所遭受的事故伤害和职业病伤害。 关于“工伤”的概念,1921年国际劳工大会通过的公约中对“工伤”的定义是:“由于工作直接或间接引起的事故为工伤。”1964年第48届国际劳工大会也规定了工伤补偿应将职业病和上下班交通事故包括在内。因此,当前国际上比较规范、通告的“工伤”定义包括两个方面的内容,即由工作引起并在工作过程中发生的事故伤害和职业病伤害。

职业病,是指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经济组织的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等因素而引起的疾病。

《工伤认定办法》
来源:作者: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令第17号

《工伤认定办法》已于2003年9月18日经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第5次部务会议通过,现予颁布,自2004年1月1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