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提出解除劳务派遣合同,如何索赔?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1 02:36:35
04年我与单位签定劳务合同,07年底单位提出签定劳务派遣合同,赔偿一定的金额。签定了劳务派遣合同一年到08年12月31日到期。现在单位提出合同要到期不与我续签。让我提前一个月休息,并赔偿一个月的工资。我应该怎么办,如何索赔?

一、如果公司是违法解除的话,就应当按照每做满一年赔偿2个月的工资标准进行赔偿;
二、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八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
第八十七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你到网上搜一下劳动法,里面有规定 单位单方面违反劳动合同,要负员工赔偿,在单位工作一年 赔偿一个月 ,也就是说你在那里工作了几年 就得赔你几个月的工资。

当时由正式合同转派遣合同的时候你本人是同意了是吧,还得到了赔偿金的对吧,那现在应该由派遣公司来和你接触劳动合同,如果操作上是提前一个月,然后又赔偿了一个月工资给你,那你就直接走吧,这是合法的

根据合同的约定进行索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