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待遇赔偿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5 11:35:35
请问一下工伤待遇是否包括以下项目(十级,未住院):疗补足金+伤残补足金+就业补足金+医疗费用?这些费用有那些是在未解除合同之前能得到的?

如果我的工资每月是1500,医疗费自负3000,进该厂半年,在上海地区工伤发生在今年.请帮我算算我能得到多少赔偿呢?谢谢!!!
这9000是在未解除合同之前能得到的吗?那根据上海工伤待遇一览表中所说的十级赔偿2万,那这些补足金包括在这2万中吗?这是否也是要合同解除之后才能到的?还有我厂在我发生工伤一月内没有提交工伤申请材料,在此发生的合法费用应有用人单位承担,请问这些补足金是否也是又用人单位承担??谢谢

十级工伤
1、工伤医疗费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符合国家和本市的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医疗费用,除按本市规定由医疗保险基金承担的部分外,其余由工伤保险基金承担。)
2、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为6个月的工伤人员负伤前一月本人缴费工资;
3、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工伤人员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两项补助金标准合计为5个月的上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
在未解除合同之前能得到一次性伤残补助金1500*6=9000元
工伤医药费全部报销

为解除之前可以得到,你也可以申请先于执行

医疗费全部报销。伤残补助金6个月本人工资共9000元。就业和医疗补助按照上海当地计算,各省不一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