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离婚女方能分割未界定清产权关系的房产吗?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17 03:32:41
男方和女方结婚9年。婚前男方以其母名义购房产一处,婚后两人一直共同居住。男方母亲于其结婚一年后去世,但房产一直未办理过户手续。两人共同居住9年,是否算双方共同财产?如果离婚,女方无房,还要抚养孩子,男方存在过错,女方可以分割房产吗?

我上次好像从2套看过这样的一个案例 我记得好像是 男女双方结婚的时候 男方以婚前卖房的资产由女方以自己的名字买了一个车然后用贷款的方式买了一个房 没到一个月由于不明原因离婚了 最后、所有财产判给男方了 所以我觉得婚前财产好像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这是我的理解 仅供参考

可以分割,一起生活了9年啊

如果能证明房子却是你婚前以你母亲名义购买,属于你个人财产。
你的个人财产对方无权要求分割,但就你讲的你有过错,对方可要求你给予赔偿,对方无房还抚养孩子,对方可要求在经济上给予她们帮助而你暂时把房子提供给她们居住。

房产在结婚后由男方继承取得,是夫妻共同财产,女方可以分割房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