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婚未满一年,现住房为男方婚前所购,离婚后女方是否能要求房产分割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3 05:42:32
不对,夫妻结婚后双方的财产在法律上都成为夫妻共有.男方没有买房子,但是他家的房产是他的父母所有,并不属于他自己的财产.如果他家的房子在他的名下,你当然有权利分割.
呵呵!晕菜
无理的要求,人家婚前所购的房子岂有你的份。
照你的逻辑,你要是在几年内来过十来次离婚,岂不很快成了百万富翁。法院不支持你这种快速致富的方法。
根据新婚姻法的相关规定,个人的婚前财产不再因为结婚年限的多少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所以无论多少年,你都无权对该房子提出要求。但是你们之间有协议的除外。不过我想你们没这方面的协议吧?huodaoba的说法是根本错误的。
你们婚前有财产公证吗?现在的房子在谁的名下啊?
参考一下《婚姻法》的规定吧∶
第十七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十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第三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第四十条 夫妻书面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各自所有,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付出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