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是一个劳动仲裁的问题(结案时间)?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20 15:39:33
哪位专家或者是有过相关经历的朋友帮我一下????
我们是原告方..就是今年的事(老板拖欠工资):9月4日,我们接到了劳动局仲裁方面的开庭通知书,如上面的时间10月23开庭,当天结束了,可是却没有最终的答案,也就是没有结案,都到今天了(12月2日),怎么还没有结案呢 ?/,一直没有他们的电话通知。。 在法律上这个时间期限有限制吗 ? 我应该怎么做呢 ????

我是7月28日申诉的,也是到现在还没结果呢。仲裁应60天结束。有法律规定超过六十天可以直接到人民法院起诉,可以给当地的人民法院打电话咨询一下。我和你的情况比较一样,但我们这里的法院要求必须要有仲裁的结果才能起诉,所以我就经常给仲裁打电话催促他们,没办法,谁然咱们是平头百姓呢

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应当自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四十五日内结束。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的,经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主任批准,可以延期并书面通知当事人,但是延长期限不得超过十五日。逾期未作出仲裁裁决的,当事人可以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