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教关于青岛市劳动仲裁的问题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8 02:26:50
我于2006年11月底到公司上班,约定试用期为一个月,但是至今一直未签合同,现在公司突然口头通知我离职,但是拒绝出具书面通知,并称如果签署放弃追究公司其他责任的协议,就给我2007.1.1~2007.1.31的工资(按照试用期标准),否则什么也没有!我准备去申请劳动仲裁,请教各位我该如何去进行啊?

你手头有确实的证据能证明你从11月开始在公司上班了吗?

仲裁费时费力。
建议跟公司协商一下,让他们把该给你交保险的钱,折现给你,你自己补缴算了。如果你坚持仲裁可以打劳动局咨询和投诉电话12333咨询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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