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劳动仲裁的结果?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5 08:04:34
我于1996年1月来到公司工作,2006年3月续签合同时我提出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但公司不同意,没有办法,只能续签了一年合同,2007年3月公司(提前一个月通知我)决定不合我续签合同了。
请问:1)工作10年后公司如果和你续签合同,而我又想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否必须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2)这种情况下我是否能得到经济补偿金?
3)如果劳动仲裁会有什么结果?
(我在北京顺义区工作)
员工处于很尴尬的地方,
工作到了10年,想签无固定期限合同,可是公司同意续签,但是不同意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我们也没办法想继续干下去,就必须妥协!可如果下一年公司不合你签合同,你什么也得不到。
有没有什么对我们这些工作满10年,把青春献给公司,而又因为怕丢饭碗,只有妥协的弱势群体有实质帮助的法律条文?
我用10年买个教训,只是觉得很残忍!

1。工作10年以上,单位提出续签劳动合同的,劳动者有权提出要求签订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
这句话很微妙,如果当时你取得单位同意续签的证据,直接提出签订无固定期限,单位拒绝,你可以提起劳动仲裁,要求签订无固定期限的合同,你会得到支持的。
但是,实践中在未续签订合同前,劳动者恐怕是没有证据证明单位同意续签订的,这是个问题。

2。现在你的合同是一年期的,单位在到期前提前通知不续约,按目前的规定,你恐怕得不到补偿了。

3。你提出补偿,无非是该不该补偿,个人认为没有补偿了。

补充回答:其实没有关系啊。就像我在下面说的,公司应该是要和你签无限期合同的,所以你申请仲裁之后公司一样需要给你支付补偿的,也就是说你是按照无限期合同来处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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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劳动法》第二十条规定,劳动合同的期限分为有固定期限、无固定期限和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为期限。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以上,当事人双方同意续延劳动合同的,如果劳动者提出订立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

2、也就是说你公司的做法违反了劳动法。必须要和你签订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

3、但是有一点,即便是签订了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公司也是可以提前和你解约的,这时候需要经济补偿,补偿标准是工龄*月薪(你10年就可以拿到10个月的工资补偿)

1.是的,工作了十年,如果劳动者提出签定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该同意。
2.在目前你所提供的证据下,你不能得到经济补偿金。
3.请看上面的回答

1、根据劳动法的规定,你已经在该单位工作十年以上,本可以提出续签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但用人单位提前通知已经不再与你签订劳动合同,所以,不符合双方同意续签劳动合同这一条件,因此,非常遗憾,你已经不能再要求签订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了。
2、关于补偿金,一般是用人单位提出终止劳动关系的,应当按照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