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要有人类社会就有法的存在,原始社会没有法.原始社会又是人类社会.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7 01:07:50
这句话矛盾么?

“只要有人类社会就有法的存在”这句话里,“法”是一个宏观概念,应该是泛指各种约定俗成的通则。原始社会没有冠以“法”之名的条例存在,但却有一些被每一个群落成员所认可的通则存在。
比如说,食物的分配方式、生产生活的分工以及原始社会后期出现的家庭概念、氏族通婚制度等等,都属于宏观的“法”的概念。
所以说,楼主说的这句话,从宏观角度上并不矛盾。

人类社会不一定有法的存在,法的存在肯定是在人类社会某个需要它的时刻才产生的,原始社会有个漫长的发展过程,不可能说一开始就有法的存在,如果说有,那它的创造者只能是上帝了,只可能是在原始社会发展到一定阶段的时候,因为某个需求,产生了法的原型

不是矛盾的问题, 我首先不同意 , 人类社会就有法的存在 , 因为正如你所说的

原始社会没有法 , 更早的时候连原则 , 规范都没有. 更不要去谈 ,我们现在所

说的现代规范的法律了..

谢谢 , 希望对你有帮助 , 这只是我的一己之论 .

那我来提一个范例吧。 大禹是不是原始社会的人呢?是吧。但是他在一次开会时因为防风氏迟到了就斩了他,这是不是法?当然你会觉得,这是他的残暴,不是法律。但请你想想,但原始社会,大禹也只是一个部落的首领,还不是统一的王。他为什么可以斩了防风氏,而不担心其他部落的异议呢?因为有法则的存在。至少有法理的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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