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开除了职员~有必要在公司公告栏发公告吗?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12 00:55:22
事情听说是这样的~虽然是听说~但是很有真实性~
A职员违法公司规定吸烟~领导询问B职员,B说A没吸,结果过了几天,A自己承认吸烟了,结果B被开了。
不是一个部门的,所以一开始都不知道。
今天下班,在走廊公告栏,看见B的一张特大号照片~和真人的人头那么打,旁边还注明:此人已经被开除,希望各位同事不要让此人随便出入公司,谢谢~
我有点看不下去了~
希望有专业人士给点看法~~
或者给个途径解决~~
奉献我所有的分~
因为之前没这个先例,所以开除的原因很让那些不知道原因的人浮想联翩,这点对那个被开的人有点不公平吧?你们觉得?

这种领导的作法确实是欠考虑.

但是开除员工进行公告进一个必须程序,要不公司的人怎么会知道.但是搞成通辑令那样就不太好了.
客户那边也应该通知一下也是对的.因为有时员工代表公司会去做一些事情,让他们知道谁不在公司了也是很好的,省了以后出现不必要的麻烦.

杀鸡给猴看

其实公司多点像B这样的人是很不错的,如果是我,我绝对不允许我的公司里有那种打小报告的人,当然,A是自己承认的,像这样的情况,公司发布告是不对的,如果条件允许的话。你们可以集结公司所有员工,去老板那求情。

这个法律没有什么规定,公司领导这样做是故意的,就是杀鸡给猴看,有点不太人道

这已经是老规矩了,没什么大惊小怪的!很多企业都是这样做的,有的还发传真到客户那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