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以解散的名义解雇员工,没有什么补偿费吗?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21 19:41:20
是这样的,我10月来到上海找工作,10月22日去了上海一家广告公司,面试的时候人家说实习期1-3个月,我知道1个月是一年合同,3个月就是3年合同了,但是公司面试人员没有说是几年,工作从10月22开始,中间公司有给我填过一张新员工试用表,负责人说是转正的,也就是工资不再是80%,但是没有给我签合同,现在12月2日了,公司突然说公司解散,解雇了我,给我试用期的工资,但是我在这公司待了42天了,试用期一个月早就过了。他在金融危机之后解雇我,几乎可以说找不到工作,而身为外地打工者,我每个月还要交房租。难道企业这样解雇人没有什么补偿吗?

签订合同你就有保障,否则你没有任何保障

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和一个月工资的裁员代通知金。

快点去找工作吧,生活要紧啊...

快去找工作了,你也没工夫去跟公司搞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