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要离职了,但是还有十几天的年休假没有休,公司是否应该补钱给我?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8 19:29:29
我要离职了,但是还有十几天的年休假没有休,公司是否应该把我的休假折算成工薪给我?

按照劳动法规定,你应该得到未休年假补偿。,(1)根据自2008年1月1日起施行的《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第三条规定:“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该员工已在你公司工作了两年,所以她或他可以享受5天的带薪年休假。至于公司多给的3天,按照公司内部规定或与员工的约定来处理,不适用《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的规定,比如这3天加班不享受300℅的报酬。(2)根据《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规定,该员工2008年享受5天的假期;现在她或他已经休了2天。根据《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第五条规定“单位根据生产、工作的具体情况,并考虑职工本人意愿,统筹安排职工年休假。年休假在1个年度内可以集中安排,也可以分段安排,一般不跨年度安排。单位因生产、工作特点确有必要跨年度安排职工年休假的,可以跨1个年度安排。单位确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职工休年休假的,经职工本人同意,可以不安排职工休年休假。对职工应休未休的年休假天数,单位应当按照该职工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请特别注意该条最后一款的适用条件“单位确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职工休年休假的”。

lou sha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