替已经清算结束的公司还款,如何做会计分录?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15 22:55:58
A公司——已经清算结束的公司
B公司——A公司的债权人

我们公司实际上与A公司都是一个公司,只不过,原来那个清算了,现在重新注册了这个新公司。

A公司清算的时候,约定欠款由新公司还,可以做个三方协议,于是A公司将没有清偿的欠款都记入清算收益,现在A公司已经清算结束。

现在的问题是:我们新成立的这个公司在替A公司还欠B公司的钱时,该如何走分录呢?
借:?
贷:银行存款?
或者,
借:其他应付款
贷:银行存款
借:?
贷:其他应付款?
依第一位回答者的观点,那么在B公司确认负债的时候该怎么走分录呢?

2楼的回答者跟我的想法一样,希望更多朋友共同探讨一下这个问题,帮我解答一下,真心感谢!

A公司清算的时候,约定欠款由新公司还,可以做个三方协议,于是A公司将没有清偿的欠款都记入清算收益,现在A公司已经清算结束。
根据这句话 我觉得在A清算的时候 B 就应该确认 负债撒! 直接进其他应付款撒!
走 借:其他应付款
贷:银行存款
应该是正确的!

但是请别忘记,虽然A公司清算是B公司还没成立.
但是A公司清算的时候,约定欠款由新公司还,可以做个三方协议
根据这句话,A公司清算可做收益,但B公司还没成立就已经有了清偿债务的现时义务啊,这笔款就应该在公司成立建帐时就得确认负债,当然是进其他应付款了.我是这样认为!

我认为应当记入:
借:营业外支出
贷:银行存款
因为A公司清算的时候,约定欠款由新公司还,可以做个三方协议,于是A公司将没有清偿的欠款都记入清算收益,现在A公司已经清算结束。
A公司已经将所有的欠款记入清算收益,在当时,你公司还没有成立,所以,现在,你只能将支出项记入损益。

重新注册的这个新公司帐上期初就应该有这笔帐,或者是你欠A公司的债,或者是你拿了人家的东西,否则你怎么会去替他还债呢?你说对吗?是你本身期初就没搞对,还钱了,就没地方下帐了。呵呵!好好想想,问题就解决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