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婚前房屋公证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9/21 06:45:53
我与男友贷款买了一套新房,房产证写的是他的名字,还款人写的是他和他爸爸,因为男友没固定工作,无还款能力,他们只是付了个首付,实际上现在每个月还款的是我,我现在想在婚前把房子公证在自己的名下 ,请问法律上允许吗?有哪些手续呢?请详细点解答!谢谢!
如果男友同意的情况下,不想惊动作为共还人的男友的父亲,能进行公证,产生法律效力吗?

1不可以

2因为婚前购买,只有男方签定了合同,所以是男方的婚前个人财产,如果要在你们结婚前加你的名字属于财产处分.而房产在无产权证及有贷款的情形下是不能处分的,就是不能公证到你名下.

3如果你们结婚了,你们可以到公证处办理夫妻财产约定, 将房产约定为你个人或者你们共有.如果没结,只能办理赠与或者买卖,当然上面也说了,无产权证及有贷款的前提下是办理不了赠与或者买卖的.况且赠与和买卖要交很高的费用

4国家规定房产以登记为准,除非你们结婚后办理,否则没有合适的办法.你现在唯一能做的保护房产就是让你男友给你写个证明,证明这个房子你花了多少钱或者贷款是你还的,以后有纠纷你还能根据该证明来主张你出的贷款,当然无论什么办法你都是不能主张房子的,但如果没有这个证明的话,有纠纷你连钱都要不回来

如果你的男友允许,该房产完全可以公证在自己名下,需要提供本人的收入证明等等来证明自己的还款能力。办理公证不需要你男友的父亲出来做任何声明。

可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