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2007年1月1号与公司签的一年的合同,现在公司不续签了,我能找公司要到赔偿么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1 10:10:27
我是2007年1月1号与公司签的一年的合同,07年自动续签了,然后2008年12月1号人事发了一个解除劳动合同书,理由是合同即将到期,(即提前一个月通知我不续签),因为我2008年10月份的时候,找老板提过离职的事,老板当时留我,我就没走了。这事搞的我很郁闷,我能找公司要到赔偿么
只跟公司在07年签过一次合同,08年1月公司也没有通知我们续签

07年合同上面写了自动续签一年么?合同到期,那么可以领到按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的补偿金!半年以上按一年计算!

如果合同到期终止,你是不能够得到赔偿的,但是可以考虑补偿。

你的续签是什么自动续签的?是否新签合同续的日期?还是原合同有约定?
合同期满公司提前通知你不续签拿不到经济赔偿。

我是2007年7月27日被招进公司的,到2008年二月29号被公司解雇,没有和公司签任何的劳动合同 假如我是1990年11月和公司签的合同,到2007年11月到期, 在北京,公司与我签了6个月试用期,我来这个新公司已经1个月了.最快什么时候能给我上三险啊? 我07年1月到的公司6月签得合同公司08年1月解除合同请问有补偿吗?有多少补偿? 我是07年8月签的1年合同.我想08年1月辞职.请问我要交违约金吗?公司代买的各种保险可以拿回来吗? 我是2004年1月29日进温州一家公司的,当时签了一年合同(截至2005年1月29日),后来到现在我也一直在厂上班! 我是07年12月24号入职的,和公司签的是两年的合同,试用期应该是几个月? 已在公司工作了5年,1月1日与该公司签合同的话是按现在的工资签,还是按新员工的工资标准来算? 我的合同是2007年9月25日到期,到目前还未与公司进行补签,请问对我个人有什么坏处吗? 我于2007年11月29号进了一家公司,签了合同,到现在做了四个多月了还没转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