辞职后公司不结算工资不还押金怎么办?急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8 04:09:32
我在一家航空代理人公司工作了五个月,现在正常辞职,公司不给结算工资,还说押金要从辞职日开始半年后,才会发还。问其原因说是因为打过票,有个航空公司开具的ADM什么的单子,还说我出票有错的话半年内查出来了,就直接在押金里扣,如果没有错,就全数给我。让公司开个欠条,公司却说开不了,要开只开个ADM的收据,说这押金是“保证金”(注之前开的“押金条”是收据来的,写的是收培训费,工服费。)我要怎么办?
我忘了说,我进公司的时候,他们说要签合同的,但是一直没有给我签,我中间还有问过他们啥时候给签合同,而且我手上拿着的条子是“收据”上面的内容是:今收到某某培训费、工服费500元整,从7月到10月。这四个月,每次发工资都扣下500,共计2000元。现在说让我把这收条拿回去,他再开个ADM的收据,我多次提出让开欠条,都不给开。

昨天找他们的时候,还说过这样一句话:那你去劳动局告啊!

早就有法律规定:单位以任何形式收取职工的"押金"或"保证金"都是违法的.你去申请仲裁,再不行就去法院告他们.

进行沟通,多方面交涉。如果不行,直接找到本地劳动争议仲裁机构申诉,他们会介入调查的。

公司不能只凭口说,你可以用劳动合同法与其协商,不成时向劳动局申请仲裁吧

到单位所在地劳动局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