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票报销制度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7 19:16:03
遭遇如此“消费者”购物当天坚决不要发票,半年后向商家索要发票,大概是因为年底时各公司出项多容易将自己的私人花费混入,并要求确切的说是强迫商家将发票开成多张,每张不同日期以方便报销使用。这种“消费者”也是需要保护的“弱势”吗?

小票上不都写着半个月内开票有效吗?你们是什么单位啊?商场还是什么啊,可以在对方交款的时候告诉对方开票期限,过期不补,或是在哪弄个说明什么的!

这种消费者实际并不少见。
许多人,平时买东西都不要发票或要不上发票,当用到发票时,就会找商家开票。
通常,商家一般不会拒绝,但会要求对方付一些税款(如发票金额的百分之几)。
消费者当时是否坚决不要发票,现在已无法求证,而且也不必再去求证。
就算当时已经开过发票,如今又需要发票,这个商家不给开,总有商家给开的。
此事不合理,但实际上都是这么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