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员法律咨询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6 23:52:36
我是一名今年刚毕业的大学生。在7月份与一家单位签订了劳动合同时间为2008年7月18到2011年7月17,其中试用期从08年7月18到10月17。刚转正一个月,公司不景气要裁员,请问我能拿到哪些赔偿金?补充:公司在试用期过后才给我投的社会保险,请问是不是违背劳动法?试用期是否也包括的?

试用期也应该缴纳社会保险的

另外如果公司确实不景气才裁员的话,那么你能拿到半个月工资的补偿金,如果公司无故辞退你的话,那他属于违法解除,需要支付你2倍的补偿金,也就是一个月补偿金

试用期就应该给你投保,所以你公司应该补偿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