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单位工作已满11年,单位09年为我上保险,单位应不应该为我补交从99年到现在的保险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31 06:47:56
有没有政策的支持,请回答问题的诸位大师在回答问题是详细为我讲解一下,并注明支持性政策的条款,谢谢!

你在99年以前(含99年)有和单位的签过合同吗?
如果有的话,单位就应该给你买保险。
如果没有的话,那就只能哑巴吃黄连。不过还有办法:

新旧劳动法都规定企业要给入职员工缴纳并办理社保帐户。

无论是否有签过合同,从法律角度来讲:形式上你有为这个工作的事实存在,所以:可以要求单位为你办理保险,并从99年算起;否则,你单位就违反了劳动法,可以起诉它。

是1909年给你上保险,还是1999年给你上保险,或者是2009年为你上保险呢!!!

补交保险是有法律支持得!应该补交,还应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那么多年得保险,先与单位商量,不行就到当地劳动保障部门申请劳动仲裁!一定行!!!

你的单位居然今年1月31日前还没有给你签新劳动合同并且延续至今,的确够大胆的,新劳动合同法今年1月1日起实施,要求单位与所有在职员工必须签书面的劳动合同。用工30日后不签就要受劳动部门处罚,单位也要对你进行2倍工资的赔偿。
保险也是必须上的,从你工作之日补起,你自己的部分也要补交现在单位即使给你补,单位也面临保险局的滞纳金处罚。

你还应该要求单位给你签无固定期限合同。
劳动合同法:
第十四条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

第八十一条 用人单位提供的劳
动合同文本未载明本法规定的劳动合同必备条款或者用人单位未将劳动合同文本交付劳动者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第十七条 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

我在单位连续工作已9年。 我在一单位工作15年, 我在单位工作11年,现出国定居要解除合同,能否向单位要求补偿? 我在我们单位已连续工作了13年了,2005年我却变成了劳务派遣,单位这样做违法吗? 我的朋友在一家外资企业工作已满10年,在新劳动法实施前单位通知不再续签劳动合同,有无补偿? 我已在某单位连续工作近17年.被无故解雇.请问应该得到什么样的赔偿? 我已在一单位工作了有3年多,但一直没有签劳动合同! 我在一单位工作2年了,但该单位没有为我们签定合同该单位是否违法? 工作已满12年如果我提出来签无固定劳动合同,单位不签定无固定劳动合同,我该怎么办? 没和单位签劳动合同,但在单位已快工作一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