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一下和解的最长期限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4 02:27:12
屋腾退案
法官建议房屋腾退案中双方达成和解协议,让被执行人补交拖欠的房租,今后按月把房租交给法院,如果被执行人仍然有拖欠房租行为时,可申请恢复执行吗?如果今后被执行人按月交纳房租,这算有租赁关系吗?
这种和解的租赁关系法定维持2年吗?

1、如果被执行人仍然有拖欠房租行为时,按照《民事诉讼法》第207条,是可以恢复执行的。
2、因为你们已经和解了,所以你们之前的因拖欠房租而生的债权债务关系就由和解协议所代替了。至于以后是否继续有租赁关系,这就要看原租赁合同的约定,如果原租赁合同规定的租赁期还没有过的话,那么租赁关系还是存在的。
3、这种和解的租赁关系并非法定维持两年的,而是按照原租赁合同的约定,一旦过了租赁期,双方不续约的话租赁关系自然解除。

【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零七条 在执行中,双方当事人自行和解达成协议的,执行员应当将协议内容记入笔录,由双方当事人签名或者盖章。
一方当事人不履行和解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对方当事人的申请,恢复对原生效法律文书的执行。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

第266条 一方当事人不履行或者不完全履行在执行中双方自愿达成的和解协议,对方当事人申请执行原生效法律文书的,人民法院应当恢复执行,但和解协议已履行的部分应当扣除。和解协议已经履行完毕的,人民法院不予恢复执行。

第267条 申请恢复执行原法律文书,适用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九条申请执行期限的规定(即两年的申请执行期)。申请执行期限因达成执行中的和解协议而中止,其期限自和解协议所定履行期限的最后一日起连续计算。

1、民诉法第211条第2款规定,一方当事人不履行和解协议,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对方当事人的申请,恢复对原生效法律文书的执行。
2、应该算
3、和解的同时,你可以向法院要求中止执行
那么当你恢复执行的时候,时效从中止执行的时候算起

恩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