妻子告丈夫强奸后反悔(后悔并想撤诉)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17 23:59:31
2006年史宝去北京打工,肖英跑保险,同时接触的人也多了,而且还在县城租的房,因史宝开车肇事,被判刑一年半,在此肖英去探监并告知史宝要离婚,2007年12月史宝出狱后,劝说肖英好好过日子,可无济于事,致使感情破裂,与2008年4月中旬协商离婚,两孩子归史宝抚养,离婚后史宝感觉没有家的温暖,想劝说肖英复婚,肖英也曾有意,肖英也曾回去几次过夜,但在2008年9月中旬史宝晚上10点多喝完酒打车去肖英出租房内,大约11点敲街门未开,便翻墙入内,并叫开家门,肖英听史宝的声音便开门。(这个时间是否能报警?)史宝进屋后,具体他们是通奸还是强奸详细情况只有俩人知道,凌晨5点多史宝给俩个外甥打电话让开车去接,说好舅妈要跟着回去。(史宝家距县城24公里)外甥到后找不到便给史宝打电话,史宝去接来回大约15分钟左右。(这个时间是否能报警)进屋后他们已把东西收拾好,忽然肖英手机响,肖英看完短信后便改口又说不回去了,爷仨劝说无动于衷,只好扫兴而回,大约7点肖英报警说史宝昨晚强奸了她,刑警调查取证并喊她哥一块去做法医鉴定(她哥是某镇镇长),之后刑警当天未出警抓人,第三天早7点将司宝抓走,几天后史宝以强奸罪拘捕,现在看守所。

在事情的第三天后,家人找到肖英了解详细情况,并找当地律师咨询,才知道事情的严重性,并赶快起草了这份撤诉书,以下就是肖英写给公安机关和检察院的。第四天已提交。

请各位老师网友们能继续关注和支持。谢谢!!!

尊敬的公安局.检查院领导们:
您们好!
我叫肖英,女.现年36岁,于2008年4月11日与前夫史宝协议离婚,我们有两个女儿,一个十九岁,一个十六岁,都正在上学,现都归史宝抚养.
我与史宝虽因家务事离了婚,但毕竟是将近二十年的夫妻,一起经历了人生的风风雨雨,深厚的亲情是割舍不断的,自从离婚后史宝也三番五次的请求我和他回去复婚,考虑到两个孩子还未成年和我俩的感情并未完全破裂,我也有与他复婚重归于好的想法,但他太操之过急了,有些意见未达成统一,所以至今仍未复婚,2008年9月18日晚,他曾打电话要求与我见面我并没答应,便翻墙进入我住的院中敲我的窗户要与我谈谈,我听见是他怕邻居听见笑话就开门让他进了屋,当时他喝了好多酒,醉醺醺地情绪非常激动,态度强

没用的 警方出面了 这是刑事案件了 你再后悔也不能让他不判刑的 除非他没认罪 那女的说是诽谤他的 或许还有一线生机 不过看你描述的似乎没得救了

朋友:你半路去了哪儿了?本不想来回答这题了,因为以前回答了一遍,以为你是想看看其他人的不同意见呢,可刚才用HI给了你回答却不见你的影儿了?!怕你看不到,又来回答。

1、强奸罪是公诉案,不是肖英一句“不想再追究”就可以撤销案件的。

2、不知道当初肖英报案时说史宝强奸时是否还提交了证据?如果没有,现在就在证据上下功夫吧:本来这种情况取证就不容易,如果肖英再不配合,就很难取得证据。

3、让肖英什么也别再说,只说是和史宝一时闹别扭想气气他,没有强奸的事实,肖英是自愿的,并写下书面材料交到公安和检察院:这样的情况下,只要公安找不到确实能证明是强奸的证据就可以出来了。

4、要想让公安撤销案件,唯一的途径就是公安找不到足够的能证明是强奸事实的证据、没有办法定罪才行。如果公安已经找到史宝构成强奸的证据,肖英想撤销案件是不可能的,只能是肖英已经原谅了他、在判决时可以作为一个从轻判处的情节。

刑事案件是没法撤诉的吧

你说的情况调查属实后,可轻判为缓刑.会放回来的,以后做事不要冲动.

民不告官不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