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用期如何计算?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07 14:15:38
我是08年8月7日进去甲公司,当日签订6个月的试用劳动合同,双方约定工资前2个月为试用工资,从第三个月开始拿正式工资,该公司每月20号发上个月1号到31好的工资,我与9月20日,10月20日分别拿了2次工资,11月20日应该拿的是10月1日到10月31日的工资,期间10月8日开始应该按照正式工资的标准计算工资,意思就是11月20日我拿的工资里面应该包含10月1日到10月7日试用期间工资计算标准算的部分工资和10月8日到10月31正式工资计算标准的部分工资,对吗?

楼主的解释完全正确。
不过只有签订3年或者3年以上劳动合同的才能约定6个月的试用期,否则试用期约定违法无效。如果是一年期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2个月,否则单位应当额外支付劳动者6-2=4个月的试用期满月工资的赔偿金。

这么麻烦 啊 都把我绕进去了

你应该问问财务

怎么使用期这么久呢 ?

如果你9月20日拿的工资是8月7日至8月31日的,那你理解的正确,10月的工资分段计算,但应从7日起按正式工资计算.

对,不过按照你所说的2个月转正的话,应该签订的是一年期以上的合同。
签订6个月的合同,试用期没有2个月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