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除终止劳动合同书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19 23:59:31
我是2008年7月25日进公同并签子1年合同,但在2008年12月5日人事和我说要和我解除劳动合同,并没有任何理由.还说赔我提前30天工资和半个月经济补偿金,这合理吗,请问我应该得到什么样的赔偿!!!!!!
公司无理由解除劳动合同好像有点不合理吧!!!

很合理的

你能得到的就是这些了

补充:
劳动合同法并不是说不能解雇,只要给足补偿就可以了

不合理,也不合法
你需要公司给你一个理由,没有理由不可以随意解除劳动合同的,到劳动局仲裁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