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可以分到多少房款?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6 08:29:16
我和女友4年前共同出资购买一套14万的按揭二手房(我出2万她出1万付了首付),由于当时特殊的原因,房产证和房屋购买合同上都是她一个人的名字。此后双方一起承担此房子的月供。两人同居至今。现因故双方分手,房子归她,她答应给一部分房款给我,但具体数额双方还没有谈。
我初步的想法是按现在的市价估算该套房子的价格,然后扣除按揭贷款余额,剩余部分我拿一半。现在这套房子大概可卖26万,贷款余额还有13万左右,剩余部分还有13万,我应该拿到6.5万。
请问我这种算法合理吗?有什么法律或其它方面的依据?或者我应该怎么提出分配要求?

你当初拿钱买房,签合同,有证据吗?你以为房照是玩的呢,看没看过,人们撕破脸把房子弄在自己名下意义?因为那证明照上是谁就是谁的房子,她是房主!!!

她有义气,承认你出钱,但说是借你钱买房子,不承认是共同出钱投姿,只还你本钱,他也完呀..

你呀,能和前女友,把付出钱拿回来就不错了。。。其他劝你别想。。

不过,你女友要是厚道,还有情可讲,能多要些。。关键在你女友是什么样的人。。和你找女人的运气如何。。
按市价估算,呵呵。。。谁知以后涨跌呀。。不卖的房子就是负债。

不可能给你一半,想想要是你是女友,她这么提,你同意吗?呵呵,祝好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