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哥出车祸 肇事司机知道后反而倒车致他死亡还驾车逃逸!请问我该如何帮我舅舅!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1 07:37:25
地点:湖南省洞口县黄桥镇
时间:2008.12.5.傍晚6时左右
事件:我表哥(2000年参加工作,现为我们镇里的一个小学的教导主任)下班后骑摩托回家,在离家300米处被一外县洞口县的邻县(隆回)货车撞倒,在明知事故发生的情况下,司机故意倒车将我表哥轧死,致头部(戴头盔)破裂,现场惨不忍睹非常恐怖。倒车之后肇事司机迅速驾车逃逸,表哥村里的几个邻居(发生事故时都在旁边)迅速骑摩托追赶,才将肇事车辆及司机追回,我表哥才31岁,不幸死于此次事故,表哥的小孩才两岁多点,我的舅舅舅妈都是农民年纪已大,且无任何收入,只有我表哥表姐两个子女,现在白发人送黑发人,痛不欲生。苦于不懂相关法律及交通事故赔偿办法。请各位懂法的朋友告诉我该如何用法律武器帮助我的舅舅舅妈,严惩肇事司机!非常感谢!

一、肇事逃逸应该承担全部责任,如果司机故意二次碾压有可能转化成故意杀人罪。

  二、应当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精神损失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
  其中:
  1、丧葬费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计算。
  2、被扶养人生活费根据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标准计算。被扶养人为未成年人的,计算至十八周岁;被扶养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计算二十年。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被扶养人是指受害人依法应当承担扶养义务的未成年人或者丧失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成年近亲属。被扶养人还有其他扶养人的,赔偿义务人只赔偿受害人依法应当负担的部分。被扶养人有数人的,年赔偿总额累计不超过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额或者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额。
  3、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

  具体数额根据死者的户口(注意虽然死者是农村户口,但是长期在城市居住、工作生活的,也可以按照居民标准计算相关费用),当地统计数据,被抚养人的人数、年龄,当地生活水平等综合计算,计算出的总数在对方车辆交强险限额内的由保险公司全额赔偿,超过的部分肇事方赔偿。

这已经不是单纯的交通事故了,应该民事附加刑事,至于赔偿是必须的,内容很多,牵涉的赔偿内容也很多。各地的赔偿标准也不尽相同,而且计算的方法不同,计算的结果差别也很大,建议你在当地找个律师。相信世间自有公道。

报案吧,抓到那人就枪毙,因为他有意谋杀的,报案是正确途径

报警,这已经不属于交通事故了,属于故意杀人了,抓住后可以要求刑事附带民事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