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产公证 如何公证才能让父亲产权的房子后母没有继承权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30 19:11:49
后母和父亲结婚2年了 今年父亲用自己公积金给我买了房子 还有10年的贷款
写的父亲和我的名字 我从来不和后母有来往
想问如何做公证 让后母没有继承这房子的权利

只要房子的产权归你父亲个人所有,根据法律关于继承权的规定,你父亲可以留下遗嘱(公证、自书、代书、口头、录音)载明在他去世后他的房产由某个人继承。这样一来,你的后母可以丧失继承权。
相关的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五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第十七条 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关办理。
  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
  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注明年、月、日,并由代书人、其他见证人和遗嘱人签名。
  以录音形式立的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
  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解除后,遗嘱人能够用书面或者录音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

让你爸些个遗嘱其遗产由你继承即刻,最好公证一下。

你们这种操作本身就复杂化了。
应当这样说,你父亲在婚姻期间购买房屋,这房屋就属于他与后妻的共同财产,即便仅仅写了他和你的名字,对于他的那一部分,同样是他们两个人的,这样他的那一部分是无权独自处分的,应当经过后妻一并同意才行。其实,当初就应当用你自己的名字买房。

婚前财产归个人所有,你爸爸可以立遗嘱处分这部分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