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算是包庇罪吗?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17 13:43:22
以前我们都是朋友。一个朋友由于抢劫被抓了,但是当天晚上他却能从派出所里逃了出来!手铐是拷在凳子上的,他带着凳子跑了出来!(我们镇上一共有三个人能从派出所里跑出来,都是拷在凳子上的,奇迹吧?)
第二天晚上我朋友几个在一起喝酒(包括他)!闲聊中他说现在没有一分钱,于是我的一个朋友借给他50块钱;还有另一个朋友好奇的跟他要了手铐!
后来他被抓了,把那天晚上喝酒的事情全部说了出来!(他妈的真是朋友中的败类)。收下手铐的人被抓了!好象是窝藏罪!借给他50块钱的人也被抓了!说是包庇罪!
他们都被罚了1000块才能出来!
不知道这样合不合法?

本人认为派出所说构成包庇罪并依此作出处罚是值得商榷的.
包庇是指明知是犯罪的人而为共提供隐藏处所、财物、帮助其逃匿或作假证明包庇的行为。
关键是看你的朋友是否一定构成抢劫。
即使构成抢劫,即使他们构成包庇,那么依刑法第310条:犯包庇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情节严重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
按上述情节,其行为显著轻微,不应依犯罪论处!所以他们据此作出的处罚是没有法律依据的,是违法的。派出所应依据《治安处罚法》相关条文作出处罚。像此行为处罚上限应是500百元,可见处罚的数额亦高于此。

按你描述的情况,公安部门并没有按罪名处罚他们,而是依据的治安处罚,所以你们已经很幸运了,否则会被转移到检察院

处罚合法,派出所处罚是根据治安处罚法处罚的,而不是定罪,你是罪是不对的,只有法院有权利定罪,公安机关只是说涉嫌

合法

当然合法!不过那个朋友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