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什么条件下遗嘱有效,自行立的可以吗?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4 22:50:11
女儿想占有哥哥的房子,于是想尽办法利用老太太(老头去世)挑拨,现在老太太果真不在儿子家了,去了另一女儿那里,现在三人女儿一起要弄事,她们已经钻法律的空子占了前夫的房子了,我想她们可能会有办法也占去哥哥的房子。而且她不是真正对老人好,平时都不来看望老人。包括过年,过生日。
我说的女儿,儿子,老太太是母子,兄弟关系

关键是房子到底是谁的?
如果是老太太的,那就不是儿子的,如何处置是老太太的事,如果真的立下有效遗嘱,得按遗嘱分割。
至于遗嘱的形式,有很多种,自书遗嘱、代书遗嘱、公证遗嘱等多种形式的遗嘱都可以有效,不论上述哪种遗嘱都不是必须由儿子或女儿在场才有效。

如果房子现在已经是哥哥的,那老太太立什么遗嘱也没用,不能处置别人的财产。

自行立的遗嘱没有效力.要有见证人...

不行,你讲的问题看不懂,谁的女儿谁的哥哥,老太太又是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