急~增值税发票作废的问题~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6 15:43:25
我公司在11月开了3张增值税发票,其中2张是开错的发票,需要作废.由于会计的失误只在发票上盖了作废章,而未在金税卡系统里进行作废.
12月月初,抄税报税时才发现,此时在A月开的发票已不能在B月里作废了,而且2张该作废而未作废的发票在上月无进项抵扣,税务局按规矩要求我公司交补交上2张增值税发票%17的税钱~共计3W多~ 我公司该怎么办? 有什么办法能免除这3W多的税钱? 请高手解答 如可行,必重谢! 越快越好,马上要到10号了~

只能按照正常的开票申报纳税,没有其他办法,即使你没有抄税,你的开票系统金税卡时钟已经超过了开票当月的最后一天24时,不可能作废电子发票,只能下个月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的补充通知 国税发〔2007〕18号“(四)因开票有误等原因尚未将专用发票交付购买方的,销售方须在开具有误专用发票的次月内向主管税务机关填报申请单,并在申请单上填写具体原因以及相对应蓝字专用发票的信息,同时提供由销售方出具的写明具体理由、错误具体项目以及正确内容的书面材料,主管税务机关审核确认后出具通知单。销售方凭通知单开具红字专用发票。 ”的具体方法进行处理。

这个月只能正常申报缴税,下个月冲回,但多交税不能退,抵减以后月份应该缴纳的税款。

这个没有办法了,只有交了。
这个月申请开红字发票吧,冲回来,这个月少交一点。
如果税务局不知道的话,你可以在增值税申报表附表一未开票收入中填入负数金额和税额,冲回一点,少交一点税。下个月再把数补回来。如果税局已经知道了,就没有办法了。

跨月的发票,只能是开负数(也就是红字)发票冲回。
可以让对方出具一个拒收证明材料,去你们的主管税务部门,取得一个开具负数发票的证明单。以这个证明单为依据,开具一张与原发票相同的负数发票,将原发票冲掉。然后再开具一张正确的发票就行了。

这个事我几个月前也碰到过。我们这边的做法是这样的。11月的3万多税肯定是要先交的,然后在12月向你所在的税务局申请开具红字发票的证明,记得好象要提供这2张发票的发票联的复印件,然后根据税务局给你的《开具红字发票证明单》,在12月份开同样金额的红字发票,冲抵12月份的销项税额。

从新开个发票申请作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