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国宪法改革2005对政权和英国政治的影响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1 11:31: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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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国是一个单一制、君主立宪的民主国家,它的政府体系(即所谓威斯敏斯特体系)直接影响了许多其他国家的政治体制,包括加拿大、印度、澳大利亚和牙买加等国。
英国没有成文的宪法,但宪法惯例(constitutional conventions)具有宪法的作用;各种成文法和普通法共同组成了所谓的英国宪法。
英国的国家元首和理论上最高权力的拥有者是英国君主,目前为伊丽莎白二世。实际上,女王只拥有象征性的地位,其权力的形式受到惯例与民意的约束,但是君主基本上还是可以行使三个重要的权利:被咨询的权利、提供意见的权利和警告的权利;一个君主在位的时间越长,经验与学识越丰富,他的意见就越会受到内阁和首相本人的重视,而这种君主与内阁之间的交流是在每周例行的秘密会议中进行的;事实上在英国,拥有最高政治权力的人是内阁首相(现任首相托尼·布莱尔于1997年5月2日起执政),他必须得到下议院的支持,“君临议会”(Crown in Parliament)代表了英国的国家主权。
政府:英国政府正式名称为“女王政府”或“国王政府”(取决于在位君主),负责英国的行政功能。首相为政府首脑,由英国君主任命,但是依惯例此人必须是下议院中最有可能获得下议院支持的议员;首相获任命后再挑选其他部长和行政首脑,组成政府;大约20名最资深的政府部长和首相本人组成内阁。
政府对议会负责,回答议会质询。政府提出的任何议案如果未获议会通过,就将可能面临议会的不信任动议,而这项不信任投票一旦通过则将迫使首相或宣布辞职,或解散议会重新举行大选;实践中,各政党指任一名“党鞭”,以保证所有该党的议员根据党的政策投票;这确保了一个在下议院中有较大比例优势的政党能够组成一个稳定的政府,但是一个只在下议院拥有微弱多数的政党组成政府,甚或是一个多党组成的联合政府,就会比较脆弱,有时为了保持政府不垮台必须诉诸极端的措施,例如将生病的议员“抬进”(wheeling in)议会投票来确保取得多数。
议会:议会是英国政治的中心舞台,它是最高立法机关,政府就是从议会中产生,并对其负责;英国的议会为两院制,由上议院和下议院组成。
下议院:英国全国被划分为许多个选民人数基本相同的选区(选区的划分由一个独立的委员会决定),每个选区选举一名下议院议员。大多数选区议员是一个政党的成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