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临时政府在处理政权和宪法关系上,给我们留下了什么教训?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6 18:47:20

辛亥革命时期孙中山在南京建立的资产阶级革命政府。1911年10月,武昌起义爆发,全国各地纷纷响应。到11月,已有十五个省区宣告独立,相继建立了地方起义政权。为了推翻清王朝的封建统治,建立全国统一的中央政府,各起义省区代表集会武昌,通过了《中华民国临时政府组织大纲》,提出在召集国民会议、颁布宪法之前,组织临时政府。12月29日,各省代表又在南京开会,选举刚刚回国的孙中山为临时大总统。1912年元旦,孙中山在南京宣誓就职,定国号为“中华民国”,五色旗为国旗,并建立了中央政府机构。南京临时政府的成立,标志著中国历史上第一个资产阶级共和国——中华民国的诞生,它不仅结束了二百多年的清朝统治,也结束了两千多年的封建帝制。

南京临时政府虽然包括了一部分立宪派和旧官僚,但它的领导权掌握在以孙中山为首的资产阶级革命派手中。同盟会领导人在临时政府中担任了重要职务,黄兴、王宠惠和蔡元培分别任陆军、外交和教育总长,宋教仁任法制局局长,各部次长也均为同盟会的重要骨干。1912年 1月28日,南京临时参议院成立,参议员中革命派占绝大多数。

1912年 3月,南京临时政府颁布了具有宪法效力的《中华民国临时约法》,规定:“中华民国之主权属於国民全体”,“中华民国人民一律平等”,并享有人身、居住、言论、出版、集会、结社、通信、信仰等自由,和选举及被选举等权利。《临时约法》关於人民权利和自由的一系列规定,反映了资产阶级革命派的民主精神。《临时约法》按照西方资本主义国家“三权分立”和“代议政治”的原则来构建中华民国的国家制度;为了防止和限制袁世凯专权以保障民国,它还将原先的总统制改为内阁制。《临时约法》集中体现了辛亥革命的积极成果,成为民主共和的象徵和旗帜,在中国历史上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南京临时政府发布了一系列政策法令,如:禁止和废除刑讯、跪拜、吸食鸦片、缠足、蓄辫等秕政陋习;制订了保护私人财产和发展资本主义的政策;采取了改进教育制度、革新教育内容的措施;并以新闻言论自由取代封建时代钳制言论的政策,这都在不同程度上推动了社会的进步。但是,南京临时政府没有实行任何触动封建土地所有制的变革;反而对农民的自发斗争采取敌视的态度,这成为导致它失败的重要原因之一。

南京临时政府成立后,帝国主义列强表面上表示欢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