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暖费问题,物业和单位的合同,为什么找我要暖气费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7 00:24:49
我们家那房是02年春天入住的我爸的名,单位给报暖气费,物业也和单位签了合同,合同签的是全额的,单位只给了70米,现在物业给我们告到法院了,让我们把以前的差额补上,07年底物业和我们说单位就给70米,剩下的要自己叫,07年-08年度的我就给他交了差的部分,我想问问大家应该我们交么?谢谢了

LZ要搞清楚这里存在两个法律关系:
首先单位与物业(供暖单位)存在一个暖气买卖合同关系;其次你与物业(供暧单位)也存在一个暖气买卖合同关系,只不过你们针对的是超出单位采购暖气的部分。
根据合同相对性原理,单位与物业(供暖单位)之间的权利、义务与你无关,得让他们按该合同履行:签订全额的就按全额;只有70平米的,就70平米。你与物业(供暖单位)之间的权利、义务,与单位无关:如果实际供暖面积大于单位与物业(供暖单位)之间的约定面积,且不是实际面积全额由单位出,则作为实际受益人的你,事实上已与物业(供暖单位)形成暖气买卖合同关系,就得据实际面积差额结算。
如果单位没有与物业(供暖单位)签订暖气买卖合同,只是规定暖气费可以报销(无论全额还是部分),则你与单位之间的约定不能对抗物业(供暖单位)。据你所说,不存在这种情况。
另你错别字太多,得加强学习。

有实际消费就要交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