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公积金该怎么取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9 05:57:39
我是2005年9月15-2006年3月15日在重庆新世纪百货,离职到现在2年半多了,然后就可以取600块的房屋公积金,但是我的离职证明和解除劳动合同书找不到了.我先去找到房管所,他让我回新实际总部开个证明,我去了,新世纪让我去街道自己提档案,说是档案里面有,我又跑街道去拿档案,但是里面没有.于是我又到我以前上班的新世纪那个店,开始说是可以开证明,但是要等管公章的助理在才行,我又跑了几次,终于见着助理了,但是他说我的档案已经找不到了,又让我回总部去借.我想问问现在到底该怎么办?
我是离职2年过后,取现金,只需要提供我是2年前在新世纪工作过的证明,现在就是原来那个分店说没有我的档案了,不给我开证明.

若职工因离职、原单位撤销或企业破产等原因,职工现无单位管理的,职工可到原单位上级主管部门盖相关印章,或由原单位上级主管部门出具证明材料后为职工代理提取公积金。
因此,除购房和自己身份的相关证明外,在提取公积金申请书上需盖章或需出据证明,你可到重庆新世纪百货总部去盖章或开据证明。但去之前,最好到原单位去开据一份在该单位曾经工作的证明。

要填提取公积金申请书,单位盖章,还要有购房合同复印件等

你要先在原单位,开个证明才得行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