辞退的工资问题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5 03:13:45
我是7月初进的公司,当时老板说工资1600,两个月的试用期,过了试用期签合同和交五金,到十月底,他以人员太多没有能安排的工作为由辞退我,除了最后一个月工资我没去领,其余的都付清,保险和合同都没签。经过调解他只肯多付给我半个月的工资,不是很满意这样的结果。我想请问几个问题
1)我已被辞退,可否因没签合同要求双倍的工资赔偿,另外不满半年要求半个月的赔偿?是否合理?
2)劳动部门调解时,他辩解说适用期三个月,但是我们公司录用时都是两个月适用期,而且三个月适用期后我没满一个月,所以只需要支付半个月的赔偿,我们当时也只答成口头协议,请问该怎么办?这种情况能要求双倍赔偿吗?他要求的适用期两个月是否合理?
3)社保本来是公司交的,没有从工资里扣,如果要求他补交是不是到时就要自己出一半?
4)能否给出我应得到的赔偿数目?

这些建议你找劳动仲裁说明情况,证据一定要齐全的。有工资卡或者考勤卡最好。

如果双方可以协商的话,当然最好,不行的话,只要去当地劳动部门仲裁

你这个问题好复杂
根据新劳动合同法规定,如果签一年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1个月,这就要看当时你们的约定是签几年的合同。
还有这个赔偿问题也应该协商解决,至于是双倍还是一半也都是你们当时约定的为准。如果都没有书面协议约定好这些事情的话,现在来讲很难。

有这么多时间再找个工作也挣回来了

你有那么多的时间在去找一家好的公司吗.是人才他就有发光的的时候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