辞退工资补偿问题!急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2 13:11:09
我在公司工作2年零5个月,现在因为公司情况不佳,搞什么定岗定员,竞聘上岗,公司出台的可选岗位只有现在公司人数的一半不到.
实际上就是准备大幅度裁员.
求助:
1,公司这样搞竞聘上岗,那没有竞聘成功的员工被迫下岗,从<劳动法>上来讲是算公司辞退还是算自动离职?
2,如果被公司辞退,我应该在公司得到多少补偿金?现在到了年终,我应该拿到这一年的年终奖吗?
事情迫在眉睫,请法律高手支招!!!万分感谢!!!!

1.现在<劳动合同法>已经生效,你可以参照第四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

  (一)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

  (二)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

  (三)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

  (四)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裁减人员时,应当优先留用下列人员:

  (一)与本单位订立较长期限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二)与本单位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三)家庭无其他就业人员,有需要扶养的老人或者未成年人的。

  用人单位依照本条第一款规定裁减人员,在六个月内重新招用人员的,应当通知被裁减的人员,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招用被裁减的人员。

  2.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年终奖酸在补偿金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