遇到比较麻烦的辞退补偿问题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31 10:42:41
我在一家私营企业工作将近三年。
前两年与公司正常签定劳动合同,到了第三年,因原公司与海外一家投资公司合并改制,公司名称以及性质都做了很大的变动。
也就是说,从我的劳动合同上来看,前两年的公司与我第三年服务的公司是没有任何关系的,而且我记得第三年签劳动合同之前,公司要求我签了一张辞职证明,才让签第三年的劳动合同。
现在公司因经营问题要裁员缩编,只愿意补偿一个月的工资,而根据劳动法是应该补偿三个月的工资,很气愤,但不知道有什么办法,希望能给予我支持帮助。
谢谢!

1.前两年应当算作工龄,因为原公司与海外一家投资公司合并改制而成,你又在改制的新公司工作,所以,按照劳动法的规定,应当计算三年的工龄;

2.向劳动检察部门举报或者向劳动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一般来说,很快就会解决;

这种做法是违法的,应该连续计算,给三个月的补偿。建议申诉要求劳动仲裁。

这种小计量,劳动保障部门都知道。

只要你能证明现公司与原公司有关联关系、能证明你在公司包括关联公司连续工作了三年(工资单等就可以证明),你就可以通过申请劳动争议仲裁维护自己的权益。

祝你顺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