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公司未经母公司授权使用母公司的商标是否有效?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7 12:24:47
子公司未经母公司授权使用母公司的商标是否有效;
子公司的工作服和工作证及其办公用品上等都有母公司的商标,可否认定母公司已默认许可子公司使用其商标呢?
具体法律依据是什么?

根据实际情况及相关的法律规定,子公司未经母公司授权使用母公司的商标的行为,是构成侵权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五十七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均属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
  (一)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的;
  (二)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近似的商标,或者在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容易导致混淆的;
  (三)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的;
  (四)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的;
  (五)未经商标注册人同意,更换其注册商标并将该更换商标的商品又投入市场的;
  (六)故意为侵犯他人商标专用权行为提供便利条件,帮助他人实施侵犯商标专用权行为的;
  (七)给他人的注册商标专用权造成其他损害的。

一般不会被认定为默认,通常是通过签订商标使用许可协议来达到商标使用权利的焊接的,或者通过母公司的商标使用管理办法来达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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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集团公司称子公司和母公司,子公司未经授权不得使用母公司的商标.要是分公司和总公司的话,应该可以,因为分公司本来就是总公司同意才设立登记的,和集团公司的成立有区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