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公司固定资产转入母公司帐下核算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7 06:16:06
在审计中发现一集团公司的母公司将子公司固定资产(8亿元)转入母公司帐下核算,其中母公司报表显示为固定资产和资本公积分别多出了8个亿(子公司的固定资产账面价值并没有这么多,只是评估后出现了溢价)。这种核算方法合理吗?不是应该母子公司独立核算的吗?这种随随便便的资产转移合法吗?如果可以,是应该以账面价值记入母公司,还是以评估后的价值入账。
答案似乎很不统一呀,哪个是正确的呢??

应该是按账面价值记入母公司。
按《企业会计准则——关联方关系及交易》的相关规定,应记入资本公积——关联交易差价,不计损益:
借:固定资产
贷:资本公积——关联交易差价

不可能将子公司的财产随便记入母公司帐,毕竟属于投资关系的公司,只能以长期投资帐户对应被投资单位净资产反映

如果子公司的帐仍保留有这固定资产,这样做就属于虚大母公司资产和净资产行为。属于严重违反企业会计准则和制度。而且按中国法律,除了合并分立等少数情况外,不能以评估价入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