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有关法律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22 19:39:11
结婚一年已怀孕4个多月,却因丈夫精神有疾病以至于一个月两次殴打妻子,请问如果女方提出离婚会怎么样?孩子应该如何处理呢?

我国婚姻法中规定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女方提出离婚的,或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不在此限。
此种情形下出生后的子女原则上由女方抚养,离婚后, 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这样的情况法院会判决离婚的.如果男方确实被检查出有精神疾病.
孩子你如果想要的话,为了孩子着想也会由你抚养.对方支付一定的抚养费.一般是工资收入的20-30%,也可以自行协商.
孩子的抚养权在十八周岁之前都可以变更的.

不过劝一句,这种情况下,既然你决定要离婚,就不应该生孩子.
离婚对小孩子的影响是非常不好的. 对他的一生都会有影响.
而且,带个孩子,对你以后再婚也不利 .男方有病的情况下能支付你抚养费吗?
你自己以后怎么带孩子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