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离婚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19 22:53:27
大家好,由于我跟我的老公感情不和,已经分居有一年,但是男方不愿意离婚。我该怎么上诉,该到哪里的法庭上诉,由于我们不是一个地区的人,我是不是该到男方籍贯所在地法庭上诉,可不可以在女方籍贯所在地进行上诉。如果男方坚决不同意离婚该怎么办?

离婚诉讼的第一管辖地,是夫妻双方在最近一年内,连续居住的地方,这个地方的法院应该是首先受理的法院,而且有一个原告就被告的规定,就是说你要起诉他离婚,就要去他在最近一年内居住的地方告,但是法院样样讲证据,如果这个地方不是被告的户口所在地,那么就要去当地的派出所或居委会,开一张这个人最近一年内在当居住的证明.有些地方不愿开证明的(我一年多前要起诉就遇到过这个困难),你就可以去你住的地方,开一张你的证明,证明你最近一年内居在这里,起诉时就注明最近一年内这个男人居无定所,或者不知道他住在哪里.因为前几年有一个司法解释,被告方居无定所,或者无法得知被告方去向的,离婚诉讼的管辖权可以落在原告方最近一年居住的地方.
既然决定了就抓紧时间了,首先是去法院问问需要提交的资料,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等,然后就去弄那种证明,还要写一份起诉状,只要有第一次的成功立案,就起码有希望能离婚了.法院对案件的审理,分为简易程序(三个月)和普通程序(六个月).
有什么不明白的,给我发消息吧,我后天可以回你的

你应该到律师事务所去咨询一下``律师能给你更全面的答复

最好不要离婚,如果真的要离,就到任何一方起诉

两地皆可上诉。分居够一年可以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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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民事诉讼法的原则,提起离婚诉讼应当在被告所在地人民法院进行。

纠正楼主的一个常识性错误,“上诉”是指对一审判决不服而言的,你的意思应该叫“起诉”。

如果男方坚决不同意离婚,根据《婚姻法》的相关规定,夫妻感情不和分居两年以上可视为感情破裂,也就是说,你只要再坚持一年,向法院起诉,他不同意也没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