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著作权法第二十一条的疑义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18 13:18:09
第二十一条 公民的作品,其发表权、本法第十条第一款第(五)项至第(十七)项规定的权利的保护期为作者终生及其死亡后五十年,截止于作者死亡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如果是合作作品,截止于最后死亡的作者死亡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作品、著作权(署名权除外)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享有的职务作品,其发表权、本法第十条第一款第(五)项至第(十七)项规定的权利的保护期为五十年,截止于作品首次发表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但作品自创作完成后五十年内未发表的,本法不再保护。
-------法人或其他组织的作品五十年未发表,不保护,那自然人的作品五十年内不发表,受保护吗?

当作品创作完成后就自动受到著作权保护,与发不发表无关。
你找的法条的意思就是法人的作品保护期就是创作完成后的五十年,
自然人就是作者终生加死后五十年,就是这段时间,无论有没有发表。

。。。自然人是作者终生及其死亡后五十年。
法人获其他组织是五十年